Zhanjiang Jishi Xueyuan
“幼有所育”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幼有所育”,谁来育?怎么育?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市妇联副主席符英提出了关于零至三岁幼儿托养问题的建议,要让零至三岁幼儿“幼有所育”。
幼儿到哪里托养
数据资料显示,2013年以来,我市新生儿数量明显呈现上升趋势,从2013年的123080人到2016年的126391人,在几年间新生儿数量增加了3311人,预计以后新生儿的数量将有新的增长。
目前,我国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严重供给不足,如何更好地照料幼儿已成为摆在年轻父母面前的一大难题。
构建婴幼儿服务体系
就幼儿托养问题,符英认为,构建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体系意义重大。她建议,要构建起以社区为依托、以学前教育机构为中心、全面辐射家庭的3岁以内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公民办同步发展的学前教育事业格局。同时鼓励民营托幼机构的设立与开办,并给予适当的指导、支持。鼓励较大规模企业或职工较多企业建立托儿所。
市政协委员、徐闻县政协主任林桂芳建议,政府要有相关配套政策,同时加大扶持力度,对产妇照顾幼儿期要有适当的生活补助,解决她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一些政协委员建议,以家庭需求为出发点,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教育、卫生计生和社区等资源,鼓励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及城乡、广覆盖、多形式、重科学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体系。
具体政策建议包括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主管部门责任,理顺部门间关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充分整合教育、卫生计生和社区等资源,采取多样化服务供给模式;重视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针对家庭现实需求,积极探索完善与拓展公共育儿服务内容。
加强托幼机构监管
符英建议,政府要加强托幼机构监管,研究制订托幼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规范和引导托幼机构的服务质量,对托幼机构的设立、运营、安全、收费等明确标准,明确监管部门及职责,加强托幼机构日常监管。
要加强托幼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托幼机构档案资料,掌握托幼机构的具体情况,消除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安全隐患,强化托幼机构负责人主体责任,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意识。同时,明确对专业托幼从业人员的要求,并加大专业托幼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尤其注重岗前职业培训、从业后的定期培训。
林桂芳建议,要加强托幼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利用职业学校免费提供培训,承担职业中师幼师教育,通过考试取得资格才能进入托幼机构,每个县要办一到二个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同时开展承认教育培训,结合劳动部门对30岁到50岁的妇女集中教育培训,取得就业资格证,这样既解决托幼机构的从业人员来源问题,又能解决中年妇女的就业问题。
卫计界政协委员建议,要重点对托幼机构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儿童常见意外伤害的预防与急救、育保人员卫生保健知识等方面进行培训,提升托幼机构人员素质,提高托幼机构管理能力,为儿童营造良好的卫生保健环境,更好地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来源:湛江日报 记者 简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