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我市两会——城区学位缺口大 人大代表齐献策

发布时间:2018-05-23 13:52:11 信息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鼓励民间资本办学 共享优质教学资源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市区的规模及人口在不断扩大,学位需求迅速膨胀,促使生源向城区相对优质的学校集中,造成市区一些学校学位紧张。赤坎区作为湛江市的中心城区,学位紧缺问题尤为突出。

根据初步预计,2018年赤坎区小学计划招生人数4800人,预计范围内学生数为6600人,学位缺口达1800个。小学学位缺口过大造成了该区适龄儿童上学难、学校班额过大、教育资源紧张等问题。据有关部门预计,在未来3年内,随着二孩政策实施,赤坎区义务教育阶段还将增加学生2500人以上。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紧缺问题,引起高度关注。

对此,市人大代表杨小英建议,对市区中小学布点进行全面科学的规划,理顺市区教育管理体制,全力促进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便适龄儿童就近读书。加快推进市八小金城校区、市十七小、市十七中、市初级实验中学等学校新建、改扩建工程,着力化解城区学位不足问题。

探索民办集团化办学模式,推进优质资源集群发展共享。引进培育各层次优质教育资源,鼓励支持高水平有特色有实力的民间资本办学,以名校为龙头和依托,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扩大优质民办教育资源。加大对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湛江学校、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新校区建成情况的推进力度。

建议理顺市区教育管理体制,将新增学位所需资金列入市、区财政年度预算。

推动湛江市域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积极推动教育信息化进程,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落实学位资源建设与住宅小区规划建设挂钩机制。国土、住建、规划、土储等部门在今后的房地产小区规划建设中,将学校配套建设纳入土地出让条件,促进房地产小区开发和配建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移交使用。

杨小英还表示,学位、教师增加,解决了学生教育的问题,然而却增加了当地财政在建设学校、支付教师津贴、教育经费配套支出、教育管理运行成本支出等压力,为了切实解决当地政府在解决学位紧缺问题的后顾之忧,建议提高辖区的共享税收分成比例。

(来源:湛江晚报 记者 张雅婷)

增加金沙湾片区义务教育用地

金沙湾新城小区是大型国家康居示范住宅小区。市人大代表黄锦华在议案中提到,近几年,随着金沙湾片区其他楼盘业主的入住及国家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激增,希望能从片区实际出发,增加义务教育用地,增设学位。

据了解,片区内仅有三所学校:湛江一中金沙湾学校、湛江市第三十二小学、湛江市第十七中学,已远不能满足教育需求,现急需新增小学、初中教育资源,满足片区内业主子女入学需求。

黄锦华建议,将金沙湾新城小区内位于会所后原规划建设幼儿园地块调整为义务教育用地,用于湛江第一中学金沙湾学校建设教学楼,扩大办学规模,安排13年级就读,46年级及初中仍留在原教学楼就读。 记者 周文硕

加强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学校的监管

近年来,随着城镇住宅小区项目的迅猛发展,城镇常住人口快速增长,大量进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镇读书,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应不足问题日益突出。随着2017年城镇房地产销售持续升温,居民入住率急升,以及城镇义务教育阶段新入学学生的快速增长,今后几年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仍会持续紧张,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不足问题是当务之急。

市人大代表梁艳春提到,据市教育局调查了解,截止到201711月中旬,湛江市区有一定规模(1500户,4500人左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57个,其中已配建幼儿园37所(已使用28所,9所空置),但均没有按规定向政府移交,而且目前只有1所为普惠性民办园;其余的20个小区所规划出的教育用地均被开发商擅自使用。近年来,全市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公办中小学校仅有3所。

为促进住宅小区配建学校的落实,梁艳春建议,全市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审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将配套建设完善的教育用地与设施作为审查内容,并严格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相应规模的学校。政府职能部门切实加强住宅小区配建学校的监管,认真落实学校与住宅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学校主体责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实行终身负责制。

(来源:湛江晚报 记者 周文硕)


开展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人)法律教育

近年,恶性校园欺凌事件更是层出不穷。未成年人问题令人堪忧。市人大代表孙翠珍在议案中提到,大量未成年人犯罪或被侵害案件表明,其父母(或监护人)因法律意识薄弱,未能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导致未成年人受到犯罪的侵害,或走上犯罪、吸毒等违法犯罪道路。这一问题应该引起家长的重视。

孙翠珍分析,有些家长把子女犯罪原因归于社会,归于学校,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教育责任,缺乏对未成年人走向犯罪原因的认识,缺乏对未成年人承担法律责任的认识。部分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无形中培养子女的自私和傲慢,造成未成年子女对法律和道德缺乏基本的敬畏,未成年人案件频频发生。

孙翠珍提议,编写未成年人监护人普法丛书,以各中小学“家长学校”为阵地,利用村(社区)法律顾问及各校法制副校长的资源,广泛开展家长法律教育,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增强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管教意识和保护意识;整合社会力量,对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中辍学学生家长,向其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责成其承担子女完成学业的法律责任;把吸毒青少年的家长(监护人)作为法律教育工作重点对象;发挥未成年犯罪案件辩护律师的作用,向其监护人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

(来源:湛江晚报 记者 周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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